诉讼指南

经典案例

联系方式

手 机: 18019983735;

电 话: 0551-63651164;

传 真: 0551-63628874;

E-mail:lughua@126.com;

地 址: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与石门交口尚泽大都会B座1601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

姓  名 *

性  别

邮  箱

联系电话 * 电话号码只对律师公开

留言主题 *

留言内容 *

验 证 码

2009/8/15 17:39:38留言标题:农民土地问题 找谁解决
律师您好 我妹妹在外打工去年五一结婚,户口没有带走,可是家里的农田被村委会收回了,村委会这样做对吗、我应该找谁解决,村委会是不会给解决。
站长回复:

村民委员会这种做法是错误的,违反了法律规定。

[ 2009/8/15 17:52:29 ]
(本站律师回复意见、建议仅供网友参考) 卢光华 联系电话:0551-3651164
2009/8/9 17:41:19留言标题:离婚财产这样分?
律师您好!我和爱人结婚已经16年了,因为我生意资金缺用了他的钱,没有和他打招呼从五月一日吵架到现在都没有回来,打电话也不回来,我怕他提出离婚,我们家所有的房子和门面都是他的名字,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财产怎样分?孩子归谁?谢谢!
站长回复:

双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,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。

[ 2009/8/12 21:02:50 ]
(本站律师回复意见、建议仅供网友参考) 卢光华 联系电话:0551-3628874
2009/8/5 14:28:42留言标题:下班时间员工意外事故死忙算不算工伤?
律师你好!
去年9月份的时候,我老婆的哥哥在下班以后发生交通意外死亡,但厂里面不给开工伤证明!说下了班时间的事情一律跟工厂无任何关系!请问是否是这样?
站长回复:

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地点是日常下班必经的路线,且发生交通事故时间与日常下班经过此地点时间差不多话,可以认定为工伤。

[ 2009/8/5 15:08:43 ]
(本站律师回复意见、建议仅供网友参考) 卢光华 联系电话:0551-3651164

首页 上页  1 2 3 4 5 6 7 8 9 10 11  下页 末页